台儿庄区人民医院临床“危急值”报告管理制度
(2022年修订)
危急值被称之为“Critical Value”,当这种检查结果出现时,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,临床医师需要及时得到检查信息。此时如果给予患者及时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,患者生命可以得到挽救,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不良后果,失去对患者抢救的最佳时机。为提高医疗质量,保障医疗安全,使临床能够及时掌握患者情况,并提出处理意见。根据相关文件要求,特制订此制度。
本版本修增项目
修改项目:血糖、白细胞计数、凝血酶原时间(PT)
增加项目:总蛋白、白蛋白、脑脊液培养
一、目前我院提供的“危急值”项目和范围
(一)检验“危急值”报告项目和警报值
二、检验科室“危急值”报告流程
(一)确认检查仪器设备和检验过程是否正常,操作是否正常,仪器传输是否有误;
(二)在确认检查(验)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,核实标本信息(包括患者姓名,科室、床位、诊断、检查项目等);
(三)在确认检测系统正常情况下,立即复检,必要时需重新采样;
(四)复检结果无误后,操作者应即刻电话通知相应诊室或临床科室医护人员,同时报告本科室负责人或相关人员;
(五)检验科按“危急值”登记要求在危急值结果登记本上详细记录患者姓名,门诊号/住院号、科室、床号、收样时间、出报告时间、检验结果(包括记录复检结果)、向临床科室报告时间、该报告接收人员姓名、检验人员姓名等;
(六)尽快将书面报告通过信息系统传输至相应诊室或科室、病区,必要时应通知临床重新采样;
(七)必要时检验科应保留标本备查。
三、登记制度
“危急值”报告与接收均遵循“谁报告(接收),谁记录”的原则,检验科,各临床科室应建立检验(查)“危急值”报告登记本,各临床科室“危急值”报告登记本应放置在护士站,以便对“危急值”处理的过程和相关信息做详细记录。